踏上律师之路
李永然律师,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士、法律研究所硕士、博士班研究。现为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永然智能财产权中心负责人、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永然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事务所负责人、辅大影视传播系及铭传大传系兼任讲师。
许雅惠 整理 -------------------------------------------------------------------------------- 各位同学大家午安。非常荣幸能够有这次机会来到东吴大学跟各位报告。我今天来这里演讲其实是故地重游,已经是第二次。所以我非常感谢各位让我有这个机会能够再度来到东吴大学。刚刚林教授对我有很多溢美之词,让我感到愧不敢当。因为一直强调我是非常有名气,但就怕是有名无实。如果万一有这样的情形,请各位多多原谅。有时候我们喜欢听人家说真的是百闻不如一见,但是怕最后结果却是百闻不如不见。所以在今天的报告当中,我希望大家得到的结果是百闻不如一见。谈到今天的律师的甘苦谈,刚才林教授是给我三个方向。当然这三个方向在我责任的范围内是一定要报告,另一方面,我也想把我经历的一些事情藉这个机会跟大家分享。首先谈到我个人。我是台大法律系民国66年毕业,民国67年一方面在台大法研所硕士班就读,二方面因为我通过了律师高考,所以取得律师资格,从67年开始执行律师业务。到现在其实时间过的很快,但我过去一直也是过着半工半读的生活。在律师的工作当中,我有很多的感触。我在律师公会有一堂课,「如何经营法律事务所」。当我在谈这门课,我觉得我是可以谈各种角色。为什么?第一,我当过受雇律师。第二,我开过独资的法律事务所。第三,我正开一合伙的法律事务所。所以到底受雇律师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行政联合这样一个合伙办公的事务所又是如何?作为一个独资经营的法律事务所的负责人又有何感受?作一个合伙事务所的律师又是以怎样的心情来看待?这方面我会有这样的感触。不过其实在律师的工作当中我觉得律师工作可以让自己有很多好处,可是也有很多辛苦的一面。社会上往往很多人在谈到看别人行业的时候,都只看他光鲜亮丽的一面,看他得到成果的一面。但是往往律师业当中也有很多艰辛存在。
其实以我目前事务所经营的型态,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不只是一个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个出版社、杂志社,还有一个负责教育训练的法律研究中心,另外还有一个代书事务所,以及最近的一个法网科技(WWW.LAWLEE99.COM)。各位可能会奇怪,你作一个律师,怎么还有这么多的周边。其实这当中就是包含了很多的自己服务案件的过程中的感触、心得。同时也认为说,应该以这样的方式来作经营。比如很多人会问我说,你67年开始执行律师业务,你为什么要从民国75年开始要从事出版社、杂志社?其实这当中有个过程。因为在67年开始执行律师业务的时候,我经常接触当事人,发现有些当事人问的问题常常有些很简单。有些问题会让我觉得说如果稍微有些预防的观念或许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有时候会觉得说如果稍微有点法律知识的话,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问律师。所以我觉得一个法治社会的建立,知法是尤其重要。如果当一个社会都是「法盲」,我们口口声声说我们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可是民众都不知道法律,民众每个都说我自己是一个很守法的人,可是他们自己违法却不自知,这种事情在我们社会是层出不穷。这哪是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呢?所以我觉得我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不是只有考虑到我作为一个律师,我赚钱满足自己的经济生活,照顾好我自己的家庭,这样子就是结束我自己本身工作上的使命。我觉得我还是必须去做一些法律普及的工作。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法律与你杂志社,就是以这样的角度在做。过去在台湾的社会流行这样的一句话,如果你要害人,第一个你要叫他去办杂志。第二你要叫他去选举。杂志我办了,我还做了出版社。从75年到现在,这样的一种传统产业,这样的一种经营环境,非常的困难。可是我还是让永然文化出版公司还有法律与你杂志社,不断延续之中。这也就是我自己的使命感。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律人,除了在个案的服务上,要把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好之外,行有余力,应当要做一些法律普及的工作,也就是普法的工作。其实普法应该是属于法务部或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教育部是负责校园法律知识的推广。法务部是社会方面包括校园方面也应该做法律的普及工作。这个部份我们却在中国看到,他们有计画的在做普法的工作。他们第一阶段的普法叫「一五普法」。现在一五普法的阶段已经过了。现在进入叫「二五普法」。所以我事务所方面还有出版一本「普法手册」。「普法」这两个字是从大陆这边交流过程中学习过来的。一般我们台湾都说「弘扬法治」,我们一般讲弘法。中国大陆是用普法。所以为什么我会做这样的工作,是因为我在工作当中行有余力,我去做这方面的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