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招生简章
一、专业和学制:
大专班,学制为三年;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五年。设经济管理、法律、公共管理专业。
本科班设经济管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电子政务、社区管理,学制为二年半。
在职干部研究生:经济学(经济管理)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单位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干部、士官、职工。
报考大专班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报考本科班必须具有大专毕业文凭。
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
三、报名手续:
凡报名者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大专班需缴验高中或中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本科班需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两份。考生
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20分。曾被评为地、厅和军队师以上单位劳模、先进生产者、模范共产党员者;曾获军队、警察三等功者。
凡报考者须交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交报名。为帮助提高复习效率与水平,考生须按《入学考试复习资料》复习,参加入学考试。
四、免试条件:
曾被评为省、部级和军队军以上单位先进个人;军队、公安一、二等功荣立者;中函和省、市、自治区党校函授大专学员,其它院校大专毕业学员也可择优升中函本科与其大专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专科的已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的己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中函应届毕业学员。
五、考试时间和科目:
六、毕业文凭和待遇:根据中共中央中发[2000]10号文件以及教育部教学厅函[2004]15号文件精神,凡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专科、本科班毕业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过以中央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颁发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报名地点:海淀区翠微路40号群英小学(党校函授办)。翠微大厦路口往南400米路西。
乘车路线:地铁、公交337、373、728、万寿路站;335、308、605、68、981、612、万寿路南口下车京通招待所东行(群英学校)。
上课地点:海淀区翠微路40号群英学校院内(党校函授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438、66971508 手机:13366021089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分院翠微辅导站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2006年行政管理专业
(环境监察方向)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环境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在“十一五”期间,针对在职环境行政执法干部,进行一次性的行政管理专业(环境监察方向)本科学历教育。
二、培养目标
通过3—5年的在职学习,使学员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现代行政管理方法,掌握环境行政执法专业基础知识,达到本科学历层次。
三、招生对象
在职环境监察干部和环保部门相关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在职业余学习;
(二)经工作单位同意;
(三)读高中起点本科班,必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文凭;
(四)读大专起点本科班,必须具有大专毕业文凭;
(五)已经取得非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文凭报名者,须出具本科文凭。
五、报名、交费时间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06年9月10日止。
六、报名文件
(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同时加盖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
(三)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四)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彩色黑白均可)。
七、报名办法
将网上 (www.12369.gov.cn) 《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本简章第六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报名文件一并寄往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分院翠微辅导站。
地址:北京海淀区翠微路40号群英学校(党校办公室)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88229438 13366021089
联系人:王老师
八、学员录取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交费注册者,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分院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将作为入学水平测试计入学籍档案。
九、专业和学制
(一)专业名称:《行政管理专业(环境监察方向)》。
(二)学制:高中起点本科班学制为5年;大专起点本科班学制为3年。
十、课程设置(暂定)
(一)专科起点本科班:共计16门课程
1、公共课(3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2、专业课(9门):形式逻辑;现代管理学;行政学;环境科学基础;环境法基础;环境经济学;环境行政管理学;工业污染现场执法检查;环境监察概论。
3、选修课(4门):党的建设;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行政道德。
(二)高中起点本科班:共计26门课程
1、公共课(8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英语1.2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文写作;行政道德;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课(12门):形式逻辑;现代管理学;行政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关管理学;环境科学基础;环境法基础;环境经济学;环境行政管理学;工业污染现场执法检查;环境监察概论;环境评价。
3、选修课(6门):中国近代史;社会调查与统计;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保障学;WTO基础知识。
十一、教学方法
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自学导读的要求教学。高中起点本科班前三年与专科起点本科班同步教学,后两年教学另行安排。公共课程按照教学计划,通过远程教学网络进行教学。专业课程除利用远程教学网络进行教学外,配发课件光盘,并通过网络进行辅导和答疑。学员按照教学计划,通过网络提交作业,查询成绩。
十二、考试和考核方法
(一)专业课:每学期末,集中组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网上考试(统一时间限时开放题库)。
(二)公共课:每学期末,集中组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封闭式考试。
(三)选修课:每学期末,集中组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网上考试。
(四)毕业论文:网上提交毕业论文,由专业委员会评审。
(五)专业文章: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撰写本专业文章10篇,每篇不低于2000字,由专业委员会评审。
十三、质量保证
(一)专业课质量保证(综合质量权重系数为100%)
1、学员必须通过网络按时提交作业,各科作业成绩均及格者得满分100分,满分占质量权重的40%。每门课程缺一次作业扣两分。
2、期末网上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质量权重的40%。
3、毕业论文满分为100分,占质量权重的10%。毕业论文由相关专业委员会按照四个等级综合评分。优秀论文占权重的10%、良好论文占权重的7.5%、及格论文占权重的6%、不及格论文占权重的0%。
4、专业文章以本专业的典型案例调查和论述解析为主,累计发表10篇2000字以上的专业文章,得满分。满分为100分,占权重的10%。每缺一篇文章扣分占权重的1%。
(二)公共课质量保证
1、按自学导读的要求自学,按时完成作业,通过网络提交每门课程的习题作业。
2、期末考试成绩及格。
(三)选修课质量保证
选修课不要求作业,每学期期末安排网上考核,成绩计入总学分和总成绩。
(四)补考
考试不及格,按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参加统一组织的补考。
十四、收费标准和缴纳方法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年1667元;
2、教材费:每人每年140元;
3、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交费方法:邮局汇款
1、收款单位: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分院翠微辅导站
2、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40号群英学校(党校办公室)
3、邮政编码:100036
4、联系人:王晓苏
5、联系电话:010-88229438
十五、规章制度
中央国家机关分院将根据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此次专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学员守则》、《学籍管理规定》、《考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学员学籍档案提供给其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归档。
十六、毕业文凭和待遇
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04]15号文件”的规定,凡我院大专、本科班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过以中央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颁发《行政管理专业(环境监察方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学历的有关规定。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分院翠微辅导站
二OO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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